| |
 |
|
| 摄影通讯 |
| |
|
福建改革开放30年成就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
|
|
各设区市摄影家协会
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,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、福建省文联、福建省档案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“福建改革开放30年成就摄影图片展”开始征稿。希望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踊跃参与并投稿,用蘸满浓情的镜头来印证30年福建的巨大变化,宣传和讴歌30年来福建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,为改革开放30年献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展览主题与参展作品内容要求
参展作品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宣传改革开放30周年建设成就的精神,围绕中心工作,突出反映我省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、文化、政治、社会建设、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自然生态建设成就,具体内容包括:
改革开放、工业腾飞、农业生产、人口发展、劳动就业、服务社会、外商投资、城镇建设、科技开发、乡镇变化、工业腾飞、都市景观、旅游发展、交通运输、公路桥梁、基础设施、邮电通信、新闻出版、医疗卫生、文化体育、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,环境保护等方面。
二、参展规则
1、参展作品应围绕“福建改革开放30年成就”这一主题,务必纪实写真,生动自然,别具特色并有创新内涵,可以采用历史与现实对比的手法反映30年来的社会变迁,欢迎能体现气势,艺术效果好,感染力强,有视觉冲击力的作品参展。
2、选送作品彩色、黑白均可,如数码相机拍摄,要求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30M,用压缩过的FPG格式不小于3M并洗成照片,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,每幅作品都要注明拍摄时间,地点以及作品标题,作者姓名,通讯地址,邮编,联系电话,并附简短照片说明。
3、照片一律为5R—10寸,如反转片拍摄,请洗成上述规格照片,勿装裱,组照作品每组限6幅以内。
4、影展共评出入选作品300幅。送展作品不退稿。
5、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或在宣传媒体上发表,不另付稿费。作品参加全省展出并出版画册,除获奖者付给奖金外,其他采用者每幅付给稿费100元,组照稿费200元。
6、有关作品肖像权、署名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,主办单位对来稿会尽心保护,但因邮寄途中损坏,概不负责。
7、获奖和入选作品统一调底制作,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底片,将取消获奖入选资格。
四、奖项设置及其他
1、作品奖
①金奖 二 名 各奖励 3000 元及奖杯、证书
②银奖 五 名 各奖励 2000 元及奖杯、证书
③铜奖 十 名 各奖励 1000 元及奖杯、证书
④优秀奖 二十 名 各奖励 500 元及证书
⑤入选 200 名 稿费 100 元及证书
⑥入选和获奖作品全部由省档案馆收藏并发给收藏证书。
2、组织奖
①优秀组织奖3名: 发给获奖证书
②组织奖6名: 发给获奖证书
五、截稿日期
2008年9月31日止,以当地邮戳为准
六、投稿地址
福建省摄影家协会(福州市黎明街11号
邮编:350025,联系人:王宁、傅勇
联系电话:0591-83710843,传真:0591-83770421)
福建省摄影家协会
二00八年八月八日
|
|
|
|
|
|
|
 |
|